「為甚麼她不離開?」
這是很多人聽到婦女被虐待時都會提出的問題。
其實要離開一段重要的關係並不容易,尤其是當她長期在伴侶的控制下生活,例如阻止她接觸親友、貶低她的自尊、增加她的經濟倚賴、威脅要傷害她或其他家人等。
我可以如何幫助被虐待的婦女?
家庭暴力並不是私事,在香港,根據以下的法例,家庭暴力可以構成刑事罪行:
《刑事罪行條例》(第200章)
適用於有關性罪行及相關罪行及導致精神受傷害的罪行。
《侵害人身罪條例》(第212章)
適用於有關殺人、傷人、襲擊、強行帶走或禁錮他人及使他人身體受到嚴重傷害等罪行。
社會上每個人都可以協助停止針對婦女的暴力行為,包括:
檢視自己個人對兩性的觀念,了解傳統的性別分工如何剝削着女性的社會價值和地位,從而認識兩性的觀點與角度的差異,學習互相尊重。
(保良局樂和社區資源中心免費為社區人士舉辦「性別平等」講座,有興趣人士可致電28990019與職員聯絡。)
假如你懷疑朋友或鄰居遇到家庭暴力,你可以:
如果你對於遇到家庭暴力的朋友或鄰居是否應給予幫助感到猶豫,你可以考慮以下幾點:
猶豫的想法: | 這是別人的家事,我不應多管閒事。 |
理性的考慮: | 家庭暴力可以造成嚴重受傷,甚至死亡,同時也可以構成刑事罪行,這絕對不是私事。反之,不給予幫忙更可能引致嚴重後果。 |
猶豫的想法: | 我擔心自己處理不好會令事情惡化。 |
理性的考慮: | 任由家庭暴力繼續發生才會令事情惡化。 |
猶豫的想法: | 如果她真的想找人幫助,她應會主動提出。 |
理性的考慮: | 她可能覺得羞愧和自卑,不好意思向人求助,也不知道如何向別人表達自己的困難。 |
猶豫的想法: | 我擔心警方不會受理。 |
理性的考慮: | 警員接到你的舉報後,有責任進行調查及作出專業判斷。 |
猶豫的想法: | 我擔心遭受報復。 |
理性的考慮: | 你毋須直接與施虐者對質,假如遭遇恐嚇,你可以向警方舉報。 |